我的家里,沙发上信爷等人坐直了身体望着我,我拿着一根晾衣杆,一边敲着手,一边恶狠狠的瞪着他们,知道自己理亏,这群人也不好意思的低着头。
老黑倒是不在意,主要跟他没什么关系,他抱着一桶泡面噗呲噗呲的吃着,满嘴流油,看得出他是多么的喜欢泡面,我对老黑也很喜欢,最起码不挑食,方便面就能喂饱,这能帮我省下多少钱啊。
我就看着信爷等人不说话,他们也低着头,就像犯错的小学生,我心里更加愤怒,皮笑肉不笑说:“厉害啊,可以啊,我供你们吃,供你们穿,你们居然组团来忽悠我。”
“哪有,我们只是有些事不想说。”信爷昂着头看着我。
被他这么一看我还真有点心虚,万一这帮家伙极其败坏,几个人揍我一顿咋办,我脑子转的飞快,掏出手机打电话给时光老头,妈的,这猥琐的老头子,老子要找他算账。
结果电话那头传来一句:你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沟通,请稍后再拨。
靠,我狠狠瞪着信爷,信爷赶紧把手机揣进兜里,这时门被打开,凯特琳提着大包小包的走进来,背后是苦着脸的吴兵,一看这孙子这怂样就是啥好处没占到。
凯特琳看着坐成一排的信爷等人,惊异的望着我:“怎么了?没钱吃饭?”
“嘿嘿,我都气饱了,你说呢?还给我睁着眼睛说瞎话,说没有看到人,这是谁!”我把黑衣风衣男从屋子里拖出来,这货嘴里还包着一口泡面。
凯特琳一看我都知道了,不好意思的把东西放在地上,转身对吴兵说:“你先回去吧,我们这里有点事。”
有句老话叫富不过三代,就吴兵这智商我估计他这一代就得把家产败光,这货听着胸膛护在凯特琳的前面,一副英雄救美的模样:“没事,我保护你,我看谁敢放肆。”
然后这货就被信爷直接提着扔了出去,关上门,我把赵二傻也顺手丢进了黑网吧,屋子里全是自己人,我就不客气了。
“你们这群混蛋,组团忽悠,我告诉你,老子现在不干了,你们爱去哪去哪。”我愤怒的吼道。
凯特琳悄悄的看着我,手指搅动在一起,过一会才说:“我们其实不是故意的,只是有很多事说不清楚,也没法对你完全透露。”
我一把领过黑衣风衣男指着他说:“就是这货?谁他妈告诉我这货是谁?”
“死亡歌颂者!”信爷举手回答。
我的愤怒就像男性在关键时刻的喷出一样,几秒钟就全部释放了出去,我轻轻的松开手,看着黑色风衣男,脸上挤出一丝笑容。
“嘿嘿,死歌啊,幸会幸会。”
死歌盯着我,他那一双就像患有白内障一样的眼睛阴森无比,我被盯着浑身冒冷汗,赶紧给信爷打眼色,信爷站起身拍了拍死歌的肩膀:“兄弟,受苦了。”
“谁他妈是你兄弟,我告诉你们,你们这是在玩火。”死歌一把打开信爷的手吼道。
我在旁边听得一头雾水,信爷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凯特琳看着死歌道:“我们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你以为你现在是做法是正确的吗?”
“至少我有面对的勇气。”
“勇气是需要,但是不能拿智商做交换。”
死歌怒极反笑:“哼哼,你说我智商低?我马上证明给你看谁的智商低。”
突兀的,像是变魔术一样,死歌哗啦啦的拿出一堆证书:“这是我的三级厨师证,这是我的英语四级证书,这是我的清洁工从业证,这是我的三级建筑师证……”
一口气说了一大堆话,我都目瞪口呆,这死歌是全能型人才啊,妈的,我怎么没发现。
“然后有用吗?你不一样现在都堕落到来当小偷。”信爷鄙视道。
死歌的脸涨得通红,刚想反驳一下,我摆摆手:“得得得,先把我的问题搞清楚,首先,为什么死歌不是时光老头带来的,其次,我遇到他的时候他说我是救世主,想杀死我,最后,为什么会来我家偷东西。”
作为一位数学经常不合格的人,我能把这样的逻辑说清楚,已经是极限,说完这些话,我点燃一支烟,看着眼前的人。
“你来说吧!”信爷对凯特琳说道。
凯特琳犹豫一会开口道:“我们并不是全部一起来,而是分为两个阵营,死歌和我们不在一个阵营里,他又其他人负责,至于救世主,他说,你信吗?至于他为什么来偷东西,我估计是梦游了。”
对于这个解释,我显然是不能接受的,老子肯定是救世主啊,虽然没有哪个救世主穿着五十块钱的衣服,二十块钱裤子,外加一双阿迪王球鞋,但是哥就是这么自信,偷东西,梦游?且,扯淡。
“我现在要走,你们拦着我,就别怪我不客气。”死歌冷冷的说道。、
他刚要打开房门,我一把按住,怀抱着双手盯着他:“吃了我两桶泡面就想走?给钱!”
“就是,给钱,!”老黑苦着脸说道,死歌的两桶泡面都是抢的他的。
“不要逼我!”死歌盯着我,白内障的眼睛更加可怕。
我下意识的缩着脖子,还是不放手,我总结出来了我不放手的三个原因:第一,这货是个人才,我得留着,第二,这货到底想偷我家什么东西?万一他把我的种子给销毁了,我找谁说理去?第三,就是这货还欠我的面钱,麻雀再小也是肉啊。
“小健,你冷静下,不要激怒他。”信爷慌张的说道。
我疑惑的望着他,就连一向镇定的盖伦哥都望着我,含着泪摇着头,而男枪甚至一股脑就跑了。
“你逼我的!”死歌淡淡的说道,然后他就开口唱起了一首歌。
我无法忘记那一晚那个悲惨的时刻,整个小区的人都捂着耳朵,把我家的门砸的凹下去一个洞,我从未听到有人能将一首歌唱得如此难听,怎么形容呢?就是这歌唱得,方圆五十里能辟邪,男的听了软了香蕉,女的听了内分泌失调。
当一首《我的太阳》唱完之后,我,信爷,盖伦,凯特琳,还有老黑,我们的鼻血都不自觉的留了出来,信爷动了动我:“叫你别逼他。”
唱完一首歌,死歌满意的走了出去,我长叹一口气擦了擦鼻血,我的心彻底凉了,本以为能够消停一会,不多时,死歌又走了回来。
“我在你这里住一晚,明天再走。”死歌看了我一眼,就地躺在地上睡起来。
我打开房门,看到漆黑的小区里,几条哈巴狗在走动,摇晃着尾巴,哈哈哈的出着热气,我挠挠头发,不知道死歌这货为何又回来了,难道是因为怕狗?
第二天一早,我家的门就被敲得震天响,我赶紧打开门,整个小区的大爷大妈都聚集在我的门前,看到我一脸的和蔼。
“小健啊,你也在这里住了这么久了,有没有兴趣搬家啊?”
“这是我的房子,我肯定要守着啊,我搬哪门子的家?”我摸着脑袋一脸懵逼。
居委会的李大妈搓着手,就像年轻了四十岁一样羞射:“小健啊,能不能告诉你的朋友,考虑下整个小区的感受,我知道他们都是身怀绝技的奇人,但是大爷大妈们啊年纪大了,受不了噪音啊。”
我看着李大妈,响起死歌的歌声,浑身一颤:“大妈,你放心,我保证以后他不会再唱歌。”
“唉,也是大妈们不对,你放心,今后广场舞我们肯定去公园,不会在小区跳,我们互相帮助,共建和谐小区。”
“好好好,大家都是邻居,互相体谅,互相体谅。”
我送走了这群大爷大妈,长舒一口气,看来一物降一物啊,广场舞再牛逼,也比不过能弄死人的歌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