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驹子,哈哈,你这点子真是好啊,开着四个轱辘的猎豹竟然没争过一头猪!”
斜对角的位置,众多车辆之间的空地上,一头大花的老母猪正趴在地上,肥硕的身子下面,十来只同样花纹的小猪仔正吧唧吧唧的吃着奶,旁若无人,吃的喷香。
这北营市场的隔壁就是养猪场,偏偏那养猪场的管理十分‘宽松’,北营市场里处处都是垃圾堆,败坏的鱼虾、熟食处处可见,简直就是那些肥猪们的天堂,所以眼前的这一幕并不十分奇怪。
“大炮你闭嘴,等我下去弄几个猪崽子回去下锅子,让那老母猪哭去吧!”
“哈哈哈,驹子你不是吧,跟一头老母猪较劲,你还不知道养猪场那母夜叉,没等你把猪崽子抱上车,那母夜叉就能把你挠的满脸开花你信不?”
我靠在座椅后背上,心情难得的轻松片刻,还要谢谢那只老母猪!
回到家,何静没在,应该又是去张明花那串门了。
何静自从跟我在一起后,就不再去酒吧驻场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夜总会帮着照顾生意,剩余的时间就是去张明花家串门。
张明花的家在半山别墅,比我和何静都大,但是具体岁数是多少我们谁都不清楚,知道她有老公,但是我们又谁都见过,除了偶尔去彭城买点日用品,几乎见不到她出门。
她家里有保姆,所以张明花除了待着就是发呆,日子无聊自是不必说,自从有一次何静偶然遇到张明花摔倒扶起她之后,两个人就走动的频繁起来,但是绝大部分都是何静去半山别墅,张明花极少来我们的住处。
看了看时间,估计何静也要回来了,我们三个就先动手收拾海鲜,因为好这口,我这儿有三个锅子,一个珐琅的、一个紫铜的、一个陶瓷的,每种锅子涮出来的味道都不一样,今儿吃酸菜海鲜锅,我直接将紫铜火锅拿出来,焙上炭火,从冰箱里拿出事先就切好的酸菜。
“斗儿哥,咱们不等何静姐啦?”
大炮只剩一条胳膊,择菜、洗菜、处理海鲜都不方便,但是我又不想让大炮觉得自己事不如人,就让大炮准备碗筷。
等到大炮将碗筷都准备齐当,何静还没有回来,酸菜锅里的菜已经开始咕嘟咕嘟的冒泡了,大炮这才问道。
“咱们先吃吧!”
何静不在出乎我的意料,但此时我却觉得何静不在正好,这样我的计划才能顺利的实施。
酸菜锅的香味儿很浓,酸菜是爹自己腌的,用的白菜也是自家后院种的,原滋原味酸爽的很,水刚烧开,香味就弥漫出来,大炮和驹子两个人皱着鼻子,使劲的把香气往自己的鼻子边扇。
“斗儿哥,你不是又要把我们俩灌醉,自己去干啥吧?”
驹子一看到我拿出茅台酒瓶子就立马开口,这就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但是哪有做贼的承认自己是贼呢?
“是啊,斗儿哥,驹子和我说了,这件事儿你办的真是不地道,咱们三是什么关系啊,那是以命换命的交情,是把脑袋别再一条裤腰带上的哥们儿,你有事儿竟然背着我们俩,真是不讲究!”
大炮往嘴里扔了一个刚放进去的蛎蝗,鲜的直吧嗒嘴,眉毛拉成一道直线,还没喝酒,就听出了几分酒精味儿。
我没吱声,把两个人的杯子拿过来,拧开酒瓶盖子。
“斗儿哥,我自己倒!”
虽然我们三个是兄弟,但是可能是习惯使然,在酒桌上,我几乎没给他们倒过酒,所以,我这一举动,两个人可能看着就觉得别扭,没等我把盖子拧开,酒杯就被驹子抽了回去。
“行,记得六年前咱们第一次吃锅子,喝的是二锅头,那个辣啊,辣的嗓子火烧火燎的,但还是想喝,结果最后都喝多了,还是东家老太太心善收留了咱们三一宿!”
我也没坚持,再坚持下去就要让人生疑了,这哥俩儿现在基本上成了惊弓之鸟,特别是驹子,随便一句话这小子都能听出来好几种味道。
“是啊,当时吃锅子的时候我就想,这辈子能吃上这么好吃的东西就是死了也不亏啦!”
驹子动手倒酒,俗话说,酒满茶七,驹子落实贯彻的那叫一个好,倒酒从来都是紧贴着杯口,完全是多一滴则多少一滴则不满的境界。
“就是,这肉片子我吃多少也不腻歪,斗儿哥,我敬你一杯,咱们哥三还能凑在一起吃锅子真是老天爷法外开恩啊!”
大炮端起杯子,自己先喝了一大口,砸吧着嘴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子,我今天拿出来的是十二年的茅台陈酿,我原本是想着等哪天结婚再拿出来喝的,但是今天,先喝先痛快吧!
“斗儿哥,我也敬你,最近发生的事儿太多了,我和大炮没本事,帮不了你,但是斗儿哥,不管到啥时候,咱们哥三都得一条心,生死不弃!”
“对,生死不弃!”
驹子和大炮两个人的杯子在我眼前撞在一起,酒杯里透明的白酒被震的来回摇晃,波光粼粼的好像是葫芦河开春时候的河水。
我的酒量再次派上了用场,为了怕他们俩怀疑,我不敢多说话,生怕哪句话说错而影响全盘计划,但是,只要我举杯,这哥俩儿必是跟杯,大炮的酒量原本就差,驹子昨天的酒劲儿还没从身子里排干净,所以,每个人喝了不到一斤,大炮就开始胡言乱语起来。
“斗儿哥,你说张河山那孙子,竟然他妈的敢骑在我身上撒疯,我王小强......他妈的还没人这么欺负过呢,那老畜生还敢指着我娘鼻子骂我娘是寡妇,说我有人没人教......斗儿哥,我他妈的是不是特别没用,连自己老娘都护不住......”。
大炮说完,将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干,大圆脸涨的通红,铜铃似的大眼睛也充血似的红的吓人,我知道大炮一直把话憋在心里,那张河山就是个赌棍地痞,瘦小枯干,别说是大炮,就是驹子他也斗不过,但是大炮因为少了条胳膊,又叫胡青云的拐杖打的浑身是伤,所以才被那张河山占了便宜。
大炮说不在乎,谁能真的相信呢?
那不是头发指甲,没了还能长,那是胳膊,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胳膊,没了胳膊,就成了残疾人,大炮才二十一岁,血气方刚、风华正茂的年纪,怎么可能不在乎。
我仰头喝了一口酒,只觉得半分酒香也没有,苦涩的好像是喝了黄连水。
驹子和昨天一样,趴在桌子上呼噜震天响,嘴边上还吊着一小块肥肉,油花花的。
日头已经慢慢的沉了下去,屋子里没有开灯,锅底的炭火火苗也渐渐熄灭,屋子里除了驹子的呼噜声和大炮时不时的嘟囔声,静的好像冰窖,连飘着油花的酸菜汤也静止下来。
何静还没有回来,我并不担心,我虽然对那张明花的底细不甚了解,但是这几年我也不是白混的,一双眼睛看人至少能看透八分,张明花可能的确对我们有所隐瞒,不过人生在世谁没点难言之隐呢,至少她没什么坏心。
回到卧室,换了身衣服,要下墓,衣服首先得合身,还要结实,这是我上次下墓后得到的经验。
随行的背包从回到这儿的那天起我就收拾好了,不知道是不是第六感,总觉得自己还会用得上,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而已,背包里的东西很多也很杂,现在,我又将刚刚得到的炽良锥也放了进去。
转头,看到衬衣口袋里面露出的东西,伸手拿了过来,两张皮子的质感和色泽的确一模一样。
试着将注意力和周身的气息都集中到眼睛上,然而,在渡阖轩发现的那张鼓面地图上的纹路依旧能够浮现出来,但是,在大锤家里拿回来的另一张地图除了一片白茫茫的雾气,什么也瞧不见。
难道是我想多了,大锤放在棉布口袋里的这张皮子根本就不是地图,不过是巧合而已?
原本燃起来的热血被这件事当头浇了一盆冷水,然而,事已至此,定下来的事情无论如何还是要继续。
将两张皮子又重新塞进了背包里侧的暗袋里,大锤的那一口袋康熙通宝被我放进了衣柜最下面的抽屉里,等我有命回来的再来弄清楚这些铜钱的来历吧!
收拾整理了一通之后,天色更沉了,我拿起笔,写了几个字,压在了何静梳妆台的胭粉盒下面,还有一本存折。
大炮和驹子两个人头靠在一起,睡的香沉,对不住了,兄弟们!
上车,发动,车子直奔长途汽车站!
回拉马沟的最后一趟车还有不到四十分钟的时间开车,我的动作必须要快!
此次回去,我不想惊动任何人,爹年纪大了,实在经不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我若是告诉了爹实情,恐怕爹就是拼了命也会阻止我去探明妃墓的。
车子开到长途汽车站用了二十五分钟,我还有足够的时间进站买票,将车子停在了汽车站旁边的空地上,这地方空旷,车子停在这,一眼就能看见。
车上的人不多,随车的乘务员靠在车门上,手里拿着一把瓜子,一边跟车站的调度员唠嗑,一边把磕完的瓜子皮扔的满地都是。
我的位置在中间,靠窗,位置不错。
昨夜一宿没睡,现在精神放松下来,没等车开,我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中,有人拍了我的肩膀一下,我条件反射似的一把扣住了这人的手腕。
“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