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王阳便带着林欢离去了,他还有事情要办,必须要马不停蹄才行。
钱满仓最近当真春风得意,在王阳药方的作用之下,他终于找回了消失好几年的男性尊严,甚至家里的母老虎都变的百依百顺起来。
这让钱满仓每天睡觉都能笑醒,暗叹当初结交王阳是个多么正确的决定。
也为自己不惜冒险与王阳站在同一条船上的选择感到庆幸。
开玩笑,随随便便拿出一个药方,便能救人于水火,身后还有那么庞大的势力,性格又极好,为人温文尔雅,他钱满仓能与王阳这种人攀上交情,简直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只是不知道,这钱胖子若知晓王阳昨夜是怎么连杀一百人,又是怎么虐杀卢安的所作所为之后,还会不会认为他温文尔雅了。
当然,作为王阳的朋友,他自然可以高枕无忧,因为王阳一向奉行人不负我,我不负人的原则。
只是作为敌人嘛……君不见在定远不可一世的卢安,几乎一手遮天的存在,到最后不也就落得个“失踪”的下场吗?处理了一切杂事,出租车已经来到一座名为盛世的五星级酒店。
王阳的徒弟唐怒,就住在这里。
说实在的,即便收下唐怒有好几天了,但王阳对于自己这个六十多岁的徒弟,每次想起,都有一种莫名的感觉。
明明都能做自己爷爷了,见面还要以师徒之礼想称,实在是有些别扭。
王阳从来不在乎繁文缛节,他骨子里就是一个藐视一切传统之人。
这其中或许有余兴言传身教的关系在里面,但绝大部分原因,还是他本身的情况所导致。
王阳不信天,不信地,不信传统,只信自己。
心中更是没有半点信仰。
开玩笑,他可是要逆天的男人,信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不如好好考虑考虑中午吃什么。
话糙理不糙,就是这个理。
但唐怒不同,作为一个国学大师,对于那些条条框框,繁文缛节可是无比推崇的。
心中更是坚信学无先后,达者为师。
否则也不会以六十多岁高龄,拜王阳这个十九岁的娃娃为师了。
带着林欢一起上楼,之前王阳已经通知过唐怒,只见对方此刻就站在电梯口迎接。
见到王阳之后更是拱手作揖,看那样子王阳真怕老头子闪了腰。
好不容易将一番礼仪走完,一行人来到唐怒的套房,老头正在收拾行李,一问之下才知道唐怒明天便要回京城了。
国学学院还有一大堆事等着他处理,可不敢再耽误了。
王阳也趁机说出了自己明天将要去邂罗的事情,只是细节并没有说,那毕竟是苏绣的私事。
谁知道王阳一说完,唐怒却来了兴致道:“师傅,你有所不知,弟子我有个弟子。
额……也就是您徒孙,如今正在邂罗与当地华人进行文化交流,你到邂罗之后可以给他打电话让他来伺候您啊。”
说完此话,唐怒就像献宝一样,将一张名片送到王阳手中,低头看去,只是一个名字加上一串电话号码。
田文秋!唐怒在一旁解释道:“文秋这孩子虽然人冷了一些,但还是很尊师重道的,这些年多亏了他在弟子身边辅佐,师傅您放心用。”
将名片收起来,王阳并没有放在心上,他此行是去斗法的,要一个冷面书生在旁边干什么。
只是他也不好拂了唐怒的好意,只能将名片收下。
说起来,自己此次出事,唐怒可是从中出了不少力的,望着这个老头上蹿下跳的样子,王阳心中十分感动。
所以他今ri来此,一是为了道别,二嘛,则是送给老头一件礼物。
“唐怒,你家可有上好的砚台?”
不漏痕迹的问了这么一句,唐怒刚开始还没听出来,可紧接着,脸上已经露出狂喜。
“有有有,师傅您要什么,弟子我都能给您弄来!”
一句话说完,唐怒赶紧从自己箱子中取出一个被厚厚的黄布包裹的东西,层层打开,竟是一方古砚。
而且还是名列四大砚台之首,端洲出产的天下名砚,端砚!打量了一番,王阳知晓这已经是古董了,只是因为年代久远,已经不知道是何时代的了。
紧接着,唐怒又如掏法宝一般,将湖笔,徽墨,上好的宣纸一一取出,组成一份完整的分房四宝。
“请师傅挥毫!”
恭敬的将毛笔递到王阳手中,唐怒说到。
王阳也当仁不让,来到桌旁,便吩咐道:“你何不来帮我研墨?”
谁知唐怒却毫不犹豫的一口回绝了,只见他冲着林欢的方向,也不抬头,低声说到:“研墨这种事还是师娘来比较合适。”
一句话出口,不单单林欢,甚至王阳都闹了个大红脸。
有心想解释,唐怒却一点不给机会,一幅我什么都听不进去的样子。
国学之道,唐怒或许拍马不及王阳,但他人老成精,对于这男女之事可清楚不少,怎么可能看不出林欢对王阳有意。
所以他乐得做个顺水人情,助攻一波。
就这样,林欢脸色红红的开始为王阳研墨,而王阳也在稳定了心神之后,用最标准的楷书,写下两个大字。
“修身!”
楷书走的便是大开大合,正气凌然的路线,王阳如此做法,也是在借机督促唐怒修身二字的重要性。
对此唐怒怎会不知道,当即便感动的热泪盈眶,长跪不起,以头触地的说到:“师傅良苦用心,怒感同身受,回到京城怒定不负师傅所望,常念修身二字,自省自查。
只是怒想知道,今ri一别,我师徒情分,何ri再续?”
王阳搁下毛笔,大袖一挥,负手而立,一撩道袍下摆,大步流星便从此地离开。
临行前,他最后的话语响彻唐怒耳边。
“你我若有缘,金秋十月可见,若无缘,今ri便是永别!”
很显然,王阳与林欢来此的目的不是游玩,而是杀人!两人从机场降落之际,甚至还不到中午,与邂罗其他地区气候不同,芭迪雅一年四季气候宜人,只有二十多度左右,王阳如今修为自然达到了寒暑不浸的地步,但如果太热,林欢可受不了。
这就等于无形中解决了她热的汗流浃背的尴尬。
在路边找了一辆出租车,在林欢的交流下,司机朝着芭迪雅市中心开去。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出租车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反而跟敞篷的农用拖拉机差不多,发动起来震天动地的巨响震的人耳膜生疼。
不过价格倒也真的不贵,半个多小时的车程只需要20邂罗币,仅仅相当于5块钱华夏币。
来到市中心,已经临近中午,王阳准备先找酒店下榻,最起码将住的问题解决了。
但谁知林欢却是有些犹豫的说到:“王大哥,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找人吗,绣绣的病情不是很严重吗?”
王阳望着一件白色小熊T恤衫,牛仔裙搭配运动鞋的林欢,微笑着摆摆手说到:“苏绣的情况我清楚,起码十天半月之内是没有问题的,况且人也不是一朝一夕便能找到的,我们最起码要解决后顾之忧才行。”
林欢点了点头,接受了王阳的提议。
于是两个人就在芭迪雅的街头上,漫无目的的寻找酒店。
好在林欢懂得邂罗语,一边问路一边寻找,两人终于找到一个三星级的酒店。
但进去一问才知道,竟然已经客满了。
此时正是七月上旬,正是一年之中芭迪雅旅游产业最旺的时候,此时到来不提前预定的话,其实是很难找到酒店的。
这就等于吃了没有提前做准备的亏,没办法两人有开始了寻找。
只不过这一路上,王阳与林欢实在太吸引眼球了,甚至在好些地方还引起了围观。
林欢自然不用多说,青春靓丽,山峦起伏,乃是无数男人眼神聚集之地。
但即便如此,也不及王阳吸引人。
众所周知,邂罗是一个佛教国家,王阳是什么,他可是道士啊!即便没有注册道籍,但那一身玄青色道袍,飘逸不羁的披肩长发,还有道髻与木簪子,所有的一切,无不是在挑衅邂罗人民的底线。
甚至某些私人的租住别墅中,虔诚的邂罗人都不愿意将房子租给王阳。
两人竟愣是在芭迪雅仅仅三条大街之上,转悠了好几圈。
到最后来到一条相对来说人少一点的街道,终于发现一个极为隐秘,并且开在角落里的宾馆。
此时这里大多数店铺都没有开门,只有那一家宾馆开着。
甚至这都已经不能叫宾馆了,旅店更合适一些。
不过没办法,两个人总不能露宿街头吧。
由于走了太多路,林欢整个人都已经虚脱,一瘸一拐的,脚上磨起了水泡。
站在一旁任由林欢上前与服务生交流订房,但片刻后她却红着脸回来了。
只见她扭扭捏捏老半天才说到:“王大哥……她,她说……只剩一间大床房了……“王阳没想到,好不容易见到的希望,竟然是这个结局。
如今两人已经走遍了整个芭迪雅,眼前的宾馆已经是最后一家,低头看了看林欢因为疼痛微微翘起的小脚,王阳沉吟的说到:“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可以睡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