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入骨:偏执总裁要宠我

2017-04-19 17:03:002139

第39章事出有巧

这话听在安然的耳里未免有些心惊胆颤,应付傅秋雅跟林副总已经够吃力了,千万别来多一尊惹不起的大佛。

上有顾年时这头狡猾的大恶狼,下还有这么一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妖魔鬼怪,佟安然你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才会进入意然集团的大狼窟吗?

她依然不动声色,笑眯眯的,客气的问他说:“季总监此话怎讲?是我推荐给你的人都不合适吗?”

丫的,要是这些费了好大心思精心挑选出来的人才都不合适的话,那她佟安然干脆打包走人得了。

“不是。”他摇摇头,“是太合适了,以至于我拿捏不住主意到底要挑哪一个。”

早说嘛,吓得她心脏一缩一缩的,要是有心脏病的话早就病发了。

“那季总监监今天来是?”听他的语气似乎是想把这个烫手芋头扔到她的头上来。

季玮峰言笑晏晏,“我是想请你帮我分析一下选择哪个更加适合。”

这个家伙脑子是抽了吗?前两天是那么的不待见她,怎么现在就像转了性子变了一个人似的?居然亲自上门来让她帮忙给出主意?她的耳朵应该没有毛病听错吧。

安然笑了笑,“那季总监这是在为难我了。”

“综合我们两个部门的考核评估,相信一定会选出最合适的人选。”季玮峰信心十足地看着她,语气间是不容她拒绝的坚决。

“别拦着我,我要找你们的经理谈。”

“你不能进去!”

办公室外面的吵闹声顿时吸引了安然的视线。

“抱歉,我出去看看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安然起身去开门。

来势洶洶的是一名眼生的年轻女人,打扮潮流,年约二十八左右,眉眼间都是怒气。而拦截着不让她闯进她办公室的是人事主管彭珍妮,专门负责劳资纠纷模块的。

“珍妮,发生什么事情了?”

珍妮歉意连连,“佟经理,她硬是要闯进来找你,我拦也拦不住,所以......”

“你就是人事组的佟经理?”这个年轻的女人来者不善,斜着眼打量着安然,语气有些冲。

“你不是说要找我谈吗?你确定要用这种语气种态度跟我谈?”安然的语气不轻不重,却威慑力十足,不容人小觑。

安然的言下之意是,想要跟她谈不是不行,但是收起那副好像别人欠了你千百万的态度。说白了就是,她的态度决定安然要不要跟她谈。

“你......”那个年轻的女人气势顿时短了几分。

“阳阳,你先带她到会客室。”

待程阳阳带她到安然办公室旁边的会客室后,开口问珍妮:“到底发生什么事情?”

“佟经理,事情是这样的,她叫杜心妍,是我们销售业务部的推广主管。”

眼角不经意看见办公室里静坐不语的季玮峰,礼貌而客气地跟他打了招呼,接着着跟安然说:“也就是季总监部门的员工,一个月之前她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书,今天辞职到期了,并且在上午的时候按照公司的正常程序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交接工作。可现在她说她发现自己怀孕了,要求公司和她延续劳动关系,如果公司不答应她会走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上午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交接工作,下午发现自己怀孕了?”安然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好几年,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给碰见。

“是的。她说自己因为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做检查才发现的。她,她的态度很恶劣也很强势。”

安然轻轻蹙眉,这事情来得也太巧了吧,“有正规医院的B超检查报告吗?”

“有检查报告,她的确是怀孕了。”珍妮把杜心妍的资料递给她。

安然边翻看她的资料边问珍妮说:“那你的处理方案是?”

“她已经办完了离职交接手续了,这说明跟咱们公司不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当事人在获知自己怀孕的时候改变了主意,要求与公司延续劳动关系。”

“可她的辞职报告已经到期了,她的位置也招到了合适的人员来接手。而且,据我调查所知,她是未婚先孕。”珍妮把未婚先孕四个字咬得很重。

安然明白她话里的意思,“未婚先孕,的确是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方面的规定。但未婚先孕是否违法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两个法律关系,即使未婚先孕是违法的,也只应同相应的执法机关来实施执法,而单位并非执法机关。只有职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才能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安然的话有道理,但珍妮还是打心底里不太认可她的做法。杜心妍她并没有告知公司自己的怀孕事实,她一个成年人必须为自己这样的一个举动负责任,而更重要的是她自愿提出离职申请的。

撇开杜心妍恶劣近乎野蛮的态度来说,就单是以上这两点,珍妮都不愿意按她的意思来与她延续劳动关系。

珍妮想了想,还是决定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佟经理,我并不赞同你的做法。”

安然大概明白她心里的想法,站在公司的立场上来说,出于规避风险来说,她的做法也没有什么不对。

安然随即也把自己心里的想法告诉她说:“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职工也未告知怀孕的事实,但鉴于劳动合同期限内,女职工已怀孕,加上女职工在受孕后都有一个待发现的过程,从客观受孕到主观认识到已经怀孕,本身就有一个时间过程。因此,即使已经办理完终止手续,劳动合同也到期了,因法律规定,女职工三期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双方应恢复劳动关系至三期期满之日或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

见安然坚持己见,她又是自己的直属上司,珍妮也只好认同她的做法,“那我们是订立一个新合同还是以书面通知续延?”

安然不假思索,“这种情况比较特殊,由于“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我们只需跟她签订好书面通知续延,不必要重新跟她签订一个新的合同。你要明确地告知她说劳动合同因三期而顺延至三期结束,并要求她在书面通知上签收确认,明白我的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