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毛并不记得自己上一次这么客气的和人说话是在何年何月,他只知道这次说话一定要客气,搞不好会惹来大麻烦,意想不到的麻烦。
那人依旧在化妆,只不过换了个姿势,靠着墙化妆。他的腿翘了起来,短裙下的大腿露出了浓密的腿毛。
黄毛想吐,但是他不敢吐出来。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害怕这么一个变态,可他就是怕得要命。
不光他怕,那六个彪形大汉也怕,他们站在巷弄的外面面面相觑,就是没有一个敢过来。
黄毛忍不住了,他可以等,可“老板”不能等,与其得罪“老板”,不如得罪一个变态。
他给自己的手上戴上了钢制的拳套,上面有几根尖尖的铁刺。黄毛的拳头很厉害,他就是靠着这对拳头混饭吃的。所以他很相信自己的拳头,从来没有人能正面承受他三拳重击。
他的拳头挥了下去,冲着变态的头顶挥了下去。这一拳打不死人,但却能把人打昏过去。
“朋友,对不起了……”他的声音突然停顿,脸色突然变了。
刚刚挥拳下击的时候,变态手里的小刀刚好举了起来,一下子扎在了他的手腕上。
黄毛可以说是混迹江湖十几年,大小斗殴不计其数,身上的伤痕数不胜数,光致命伤就有好几处,被小刀刺一下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
可惜有时候,一颗图钉就能要命。
图钉打进太阳穴,人非死不可。小刀挑断手筋,手非废不可。
黄毛捂着手腕跪在了地上,全身缩成了一团。他的手废了,手筋被那一刀挑断了。
六个大汉大吃一惊,他们甚至都没看清变态是如何出手的。
他是谁?难道“老板”的秘密泄露出去了吗?他是对方找来对付我们的吗?
六人对视了一眼,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坐以待毙从不是这些人的处事风格,更何况老大被伤,他们若是这么走了,以后在天海还怎么混?
他们慢慢走近,六个高大的身影把变态围了起来。
变态依旧在化妆,似乎没有看到他们。
“你是在化妆?”其中一个大汉说。
“是的。”变态抬起头,这是他说出的第一句话。
“可我怎么看你都是在毁自己的脸。”
变态突然笑了笑:“我还可以毁别的东西。”
“什么?”
“别人的脸。”
说话间,变态手里的小刀再次挥出,在那大汉的脸上轻轻一划。
那大汉大叫一声,双手捂着脸倒在地上,指缝间不断有鲜血涌出。
其他的几个大汉大吃一惊,都往后退了一步。这个变态好像会功夫,出手就像闪电一般快。
变态哈哈大笑起来,说:“我会画红唇,把人的唇画的好大好大。”
捂着脸的那大汉惨叫着,把手从脸上移开。其他的几个大汉这才发现,他的嘴被割开了,从左耳朵根一直到右耳朵根,划开了一道大口子,两边的后槽牙露在外面,血淋淋的甚是恐怖。变态说得对,他的嘴看上去太大了,大的吓人。
变态把玩着手里的刀,指了指倒在他身后的黄毛,又指了指他们六个,笑嘻嘻的说:“七个人就要有七个大嘴鬼”
所有人对望一眼,脸上表情变得凝重起来。他们都是这一片一等一的打手,打架斗殴不要命,他们打过的人甚至要比一些人见过的人都多,而且他们的身上多多少少都带着点功夫。
黄毛已经站了起来,被挑断手筋,这样的痛苦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忍耐的。
黄毛喘着粗气,汗水吧嗒吧嗒的往下掉,既是疼的,也是热的。
他忍住了剧痛,他必须得忍住,因为他是黄毛,是这一片的大混混。
大混混不能喊疼,否则就没得混。
他喘着气,任由手软塌塌的垂在身边,说:“我黄毛在天海也认识不少人,也结过不少的仇,但我可以肯定,我和你却没有仇。你究竟是来做什么的?”
变态淡淡的说:“我是来给你们化妆的,顺便要你一条命。”
黄毛突然间明白了什么,自己和变态没有仇,可并不代表和别人没有仇。他自己也说了,自己在天海仇人不少,那自然就会有人花钱买他的命。
黄毛钢牙一咬,纵声大笑起来:“巧得很,我这个人并不喜欢化妆,也不喜欢被人画成大嘴鬼,更不会把自己的命白白交给别人。”
他的另一只好手伸到了背后,再出现时,手里已经多出了一把砍刀。另六个大汉也纷纷拿出了家伙,表情变得无比的狰狞。
群殴对他们来说并不陌生,很熟悉。
变态似乎开始害怕起来,他抱着胸口,说:“你们七个大男人要合起伙来欺负一个弱女子吗?”
黄毛只觉得胃里一阵痉挛,差点吐出来。但他还是决定群殴,对付这种人根本用不着讲什么道义,也不必讲究单打独斗。
“一起上!先把他那张让人恶心的脸毁了再说!”黄毛吼了一声。
有时候,混混的原则和江湖豪杰的原则一样,那就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很多时候,大多数的混混都会以为自己就是英雄豪杰,虽然不入流,但最起码他们有恩必报,有仇也必报。
加上黄毛在内,七个大男人扬着手里的家伙猛扑了上去,变态吓得大叫一声,但谁都看出来了,他的眼睛里透出的是凶光。
“咣当!”“咣当!”
连着六声响,六个大汉手里的家伙掉在了地上,他们捂着脸哀嚎着倒在了地上。
只有黄毛还站着,握刀的手瑟瑟发抖。
谁都没看见变态出手,只在一个瞬间,地上就多出了六个大嘴鬼。
“好了,也该结束了,今天的妆真美……”变态收拾好化妆盒,扭着屁股站了起来。
突然,他用小刀划开了自己脸上的皮,鲜血顿时流了出来。他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弯下腰把血涂在了脚上的红色高跟鞋上。他涂的很仔细,一点一点,涂的满满的,直到完全盖住了高跟鞋本身的漆皮色。
黄毛的瞳孔在收缩,他弄不明白变态究竟在做什么。变态的行为,又有哪个正常人能完全理解呢?
这一晚,天海市的巷弄口并不安静,它沾染上了太多的血。
有六个大汉的,有黄毛的,也有变态他自己的……
第二天清晨,初升的阳光普照着大地,昏暗的巷弄也焕发出了一丝生机。
巷弄口围满了人,大家都在窃窃私语,脸上的表情各不相同,有的惋惜,有的幸灾乐祸。
巷弄的最里面,垃圾桶依旧侧翻着,里面流出散发着恶臭的黄汤。
黄汤里躺着一个人,一个叫黄毛的人。
他死了,脖子上插着一把小刀。
更诡异的是,他的脚上穿着一双红色高跟鞋。高跟鞋很小,黄毛的脚很大,大脚原本是穿不上小鞋的。可是他穿上了,看上去还很合适,唯一不合适的是顺着鞋边,粘稠的鲜血慢慢淌了出来。
黄毛双脚的骨头被全部打断了,然后像一滩软塌塌的烂泥一般硬塞进了高跟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