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房东的家,姬远玄一直没有说话。回到姬公馆后,他独自坐在书房的窗台上望着夜空,整整发了三个小时呆。
“房东的话有一定的道理,”婉如说,“那种情况并不是没有可能发生。李环要非礼赵峥靓,愤怒的赵峥靓杀死了李环,然后装作被嫁祸的样子。”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姬远玄淡淡的说,“那赵峥靓早在五年前就被枪毙了。就是因为这种情况是说不通的,所以她才能活到现在。”
“什么地方说不通?”
“第一,虽然房东矢口否认了白衣女子的存在,但赵峥靓一口咬定这个人是存在的,光凭这一点就说不通。”
“这很好理解,赵峥靓需要去杜撰这么一个人来证明她是被嫁祸的。”
“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觉得很奇怪。”
“哪一点奇怪了?”
“当年赵峥靓三十六岁,正如她所说,白衣女子的装束很明显是年轻女孩的装束。警方后来也查看了赵峥靓的所有衣物,全部都是成熟女性的衣服。你想,赵峥靓本来就知道李环对自己图谋不轨,她又怎么会穿着这样的一件性感的衣服到李环的家呢?”
“这就是她高明的地方,她早就想要杀掉李环,所以才故意这么穿的,她想趁着李环非礼自己的时候把他杀掉。”
“有道理,但是不符合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赵峥靓是女人,而且是一个柔弱的女人,李环是个男人,是个年轻强壮的男人。赵峥靓怎么可能会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一刀杀死李环呢?而且房东也说了,当时李环房间的窗户是大开着的,一旦发生杀人事件,必定会造成很大的动静,赵峥靓会想不到这一点吗?”
“这……难道真的是冲动杀人?”
“更不可能,凶器暂且不说,一个并没有计划要杀人的人,怎么会随身携带着迷药呢?”
“带着迷药,难道是害怕李环万一非礼她,好把他迷倒?”
“既然害怕被非礼,又为什么要打扮成那个样子?”
“这……这确实说不通。”
“这是第一点,第二点,现场遗留下了凶器和装迷药的瓶子,上面的指纹非常的凌乱。”
“的确是这样,现场遗留的凶器和瓶子上都沾着赵峥靓的指纹,很不完整。”
“凶手杀人,必定会使尽全力把刀捅进死者的体内。因为一刀刺进了心脏,所以血液才会喷的如此厉害,以至于整个房间都喷溅上了死者的血液。我们都知道,心脏是被肋骨保护着的,如果不用尽全力,刀是很难一下子刺进心脏里的。那么在刀柄上,一定会留下很清晰的指纹。”
“如果是戴着手套呢?”
“那出现在刀柄上的不完整指纹怎么解释?”
“不知道。”
“只有一种解释,凶手戴着手套杀人,迷昏了目击者赵峥靓,然后拿着赵峥靓的手把她的指纹印在了刀柄和瓶子上,从而达到嫁祸的目的。”
“确实有可能。”
“第三,这也就是本案中最关键的一个疑点,那双红色高跟鞋。”
“红色高跟鞋?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就是因为这双红色高跟鞋,使我确定赵峥靓并不是杀人凶手。”
“怎么回事呢?”
“我们都知道,在同等身高下,男性的脚要比女性的脚大,这是常理。李环身高一米七,赵峥靓身高一米六五,李环的脚要比赵峥靓的大足足三个码。可奇怪的是,穿在李环脚上的高跟鞋却很合适。也就是说,那双红色高跟鞋根本就不可能是赵峥靓的,她也绝不会穿着一双大了足足三个码的高跟鞋来回走动。”
“如果赵峥靓就是想让李环穿一双合适的高跟鞋,从而专门买了一双大码的呢?”
“那不可能,他们只是邻居关系,平时走动的也很少,赵峥靓怎么可能知道李环穿多大的鞋呢?再者说,如果真的需要一双高跟鞋来做掩护,她也完全可以把鞋子随意的扔在现场,又为什么非要费尽心思给死者穿上呢?这一系列的问题不但无法指正赵峥靓的杀人罪行,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个疑点,红色高跟鞋之所以会被穿在李环的脚上,一定有一个很特殊的原因。婉如,你想到了什么?”
婉如沉思了一下,眼前突然一亮:“我想起来了,黄毛被杀,脚上就穿着一双高跟鞋。黄毛的脚很大,根本就不可能穿进去。可凶手却砸碎了黄毛的脚骨,硬生生的把脚塞进了鞋里。正如你说的,如果凶手只是想以红色高跟鞋作掩护,那完全可以把鞋子扔在现场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给死者穿上呢?”
姬远玄打了一个响指:“这就是关键所在!我相信,虽然李环事件和最近的三起连环杀人案并没有决定性关系,但是在这一点上,它们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相同的特殊原因。”
婉如点点头,眼中满是迷茫,良久,才喃喃道:“特殊原因啊……”
红色高跟鞋俱乐部,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这里的每一个成员都要穿上一双红色高跟鞋,不论男女。
其实这里并没有什么男人,起码没有像样的男人。这里也没有什么女人,起码没有像样的女人。
这里的女人全都是婊子,这里的男人全都是男扮女装的伪娘。
这里的男人或女人们全部都穿着白色的职业套裙,脚上都是一双红色高跟鞋。
这里不比普通的夜店,这里真的是一个消费的地方,号称是天海的天上人间。
小雅就是这里的人,没人知道她的大名,只知道她的外号。红色高跟鞋俱乐部里只要知道外号和性别就可以了,其他的可以一概不知。
夜已深,酒喝的太多的小雅有些头昏。
在这种地方工作可以什么都不会,但一定要学会喝酒。
小雅的酒量很不错,可没想到今晚的客人酒量更不错。
酒量好的人最怕遇到酒量更好的人,因为他们从来都不在乎,因为他们从来都认为自己绝对不会醉。可奇怪的是,往往认为自己绝对不会醉的人一般都是醉得最厉害的人。
小雅扶着树干吐着,把连续六个多小时喝进去的酒全部吐了出来。六小时内她的确喝了不少,可吐出来的却只有几口黄汤,剩下的已经全部被她的身体吸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