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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转世做巫师

2019-09-29 04:47:104050

第67章 魔法学校(2)

因此阿蕾现在应该是在这间教室隔壁的准备室里,边刺绣边打发时间。这样的准备室,可以说是兼设贵族教育的弗德学舍才有的设备。

弗德学舍虽然不允许佣人、侍者或护卫一起上课,但对于贵族们的任性要求,基本上还是可以配合。不过阿蕾的影子里现在正潜伏着之前订作的影水银,保镳的布署相当周全。而且只是这点距离,有事我也可以立刻赶过去。

我扫视了四周一圈,观察在场的每个学生。如果是贵族的话,透过打扮、举止与谈吐等氛围就能大致略知一二。不过,就我目前看来,出席者的比例大概是贵族三成、平民五成、无法辨明来历者两成,总之以这点人数来说,贵族比例还真高呢。

生活魔法如果从其目的来看,一般都会倾向认为市井小民才会使用它。但事实上,从下级贵族到上级贵族,每个阶层都有其需求,而该结果也反映在这间教室里的学生比例上。

虽然并没有遗传之类的科学性证据或概念可以佐证,但由于魔法师常常是贵族或富商之类的有力人士争取通婚的对象,基于这样的背景,在贵族当中,拥有魔法师才能的人相对来说算是很多。

所以想当然耳,想要学习魔法的贵族子弟自然占很大比例。当中,想要学习生活魔法的理由嘛大致上有几个。

例如骑士爵、准男爵等等在经济上较不宽裕的人们,他们的动机非常合理。

不管是要作为出人头地的手段,或是为了取得头衔,他们无论如何都必须设法筹出学费。

不过,也有很多情况是家里人手不足。当然也有人是为了提升生活的便利性,而主动学习生活魔法。

而家境富裕的贵族子弟则是基于别的理由而参加讲座。虽然也有人是因为没有继承权,为了将来离家时做好打算,才会想学习生活魔法。不过,若是视为练习魔力的控制方法,或是转换各种属性魔法的直觉性学习方式来看,生活魔法所受到的重视度更胜于其实际目的。

我想学的理由则是因为学会生活魔法,可以带来许多便利性。如此而已。而且潜入迷宫时,也可以减少携带的行李量。

由于至今光是着重于学习攻击魔法、能在探索迷宫时能派上用场的魔法等等,学习的顺序完全颠倒,不过现在可不是去在意这种事的时候。

“因为听说这是很重要的魔法课程,所以我才来的,结果居然只是生活魔法!?为什么现在才要我回头学这种无聊的魔法?这种东西是最下层的人才要学的吧!”

“塔、塔尔科特大人的才能众所皆知!不过,这是莫里斯大人的意思。”

“够了,烦死了!别动不动就搬出父亲的名字!”

从教室的一角传来骚动,嗯,看来学生当中也有不了解其中意义的贵族子弟吧。

不知是佣人还是侍者的男子,拚命地安抚一名气得面红耳赤的贵族子弟,那名贵族的年纪看起来约莫十五、六岁。

莫里斯还有塔尔科特吗?应该是卡第夫伯爵家的子嗣吧?

莫里斯是中央的官吏,在地方也持有领地。不过领地的经营是交由管家负责。过去曾听说过,他的儿子塔尔科特的魔法才能相当优秀,但个性却十分火爆,而双亲又完全放任不管。另外还听到了某些传闻,反正不关我的事啦。

构成贵族社会的成分中,有多少流言蜚语呢?即使分为中央与地方,但闲言闲语甚至就连庶子都能有所耳闻,尤其是丑闻这类消息。

总之,卡第夫家父子两人相关的传闻几乎都不是什么好事。而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他人总是冷眼旁观着那对父子的丑态,彷彿替传闻增加了可信度。

唉,塔尔科特的言行举止都让我想起家里那两只笨蛋。同样都是伯爵家出身的这一点也是有点,该怎么说呢,引起我各种反感。

教室里的其他人只是冷笑,我则是因为想起了许多事,实在笑不出来,也或者应该说是无法把这件事当作笑话来看待。总之,最后似乎允诺尽量替他争取增加其他魔法课程,结束这场闹剧。

就在那场骚动落幕后不久,多伦走进教室。时机非常好,早知道我也应该晚点进来,就可以不必看到那幕难看的场面。

“啊,阿萨可大人,早安。”

“早安,多伦大人。”

走进教室的多伦环顾室内一周后发现了我,立刻绽开笑容走过来,并在我身边坐下。

“堤尔德鲁大人今天是第一次上课吗?”

“因为我只打算上生活魔法而已。”

如果格斗教授是萝杰塔的话,倒也是可以去上上格斗课程啦,可惜萝杰塔只有教授治愈魔法。真要说的话,多伦应该才更受到萝杰塔的照顾吧。

“这么说来,你的治愈魔法学得怎么样了?”

“阿萨可大人之前有给过我笔记,所以初级课程已经完全没问题了。萝杰塔老师也夸奖我很有天分喔!”

“那真是太好了。”

“哪里,都是多亏了阿萨可大人。”

虽然多伦这么说,但光靠着我的笔记以及简单的讲习,就能学会初级的治愈魔法,可见她真的很有才能。

之前就知道多伦很适合学习治愈魔法,不过,看来她似乎是个远比我想象中更加优秀的治愈魔法高手。

“只要学会生活魔法后再多加锻炼,我想或许哪一天也能成功施展无咏唱吧。”

“嗯,或许有可能喔。”

只希望多伦不会被萝杰塔看中收为高徒,跟着她学习什么暗黑版魔法才好……虽然格斗术应该没有所谓的暗黑版啦。

“啊,老师来了。”

听到多伦这么一说,我望向教室前方,一名年约四十岁左右的讲师正走了进来。

好了,生活魔法会是什么样的课程呢?

“据说,所谓的魔力就是世间万象之中所寄宿的力量,可以凭借着我们的意志去操控并干涉其形式与性质。我们使用魔法时所采用的术式,就是为了明确定义空泛魔力的作用所需要的公式,也可以说是法则吧。”

这名自称崔维斯的生活魔法讲师,在讲台上缓步来回逡巡,朗朗说明。

从魔力的基础知识开始教起,程度很适合来上生活魔法的入门学生,真是十分详细的教学。

“然而,关于魔法的使用,最大问题就在于魔力的资质。就好比我们每个人的体格、头发与瞳孔颜色、脸形各有不同,而魔力的资质。特殊惯性也是因人而异。因此,即使是相同的术式,也会根据魔力的变质方式或系统,而出现不同的结果。换句话说,就是有适合与不适合的差别。”

魔力资质。

每个人擅长的属性各有不同,即使横跨属性领域,擅长种类的魔法仍是因人而异。简单来说,就是各有合适的属性吧?

如果以多伦和萝杰塔的魔力资质为例,由于两人的魔力资质特殊惯性都近乎于零,很容易与他人的身体结合,擅长作用于肉体系统的魔法。换句话说,很擅长跨属性治疗的魔法。

至于我的话,由于擅长大火力输出,只要施展攻击魔法,大致都没问题。要说原本擅长什么领域的话,老实说,由于一开始就已经摸透了各种魔力的操纵方法,现在也搞不清楚了。

感觉就象是过去常常使用的属性,如今又更进一步成长。过去我采取只要攻击魔法都来者不拒的态度,所以游戏中各种魔法都会使用看看。

阿蕾的话,比起魔力资质,偏重种族特性制约的说法比较适当。真要说的话,感觉大概会比较适合魔力的侵蚀与吸收、变质和同化吧。

“生活魔法在发动上所需的魔力很少,术式的构成也很单纯,所以非常容易驾驭。趁着还没熟悉魔法的操纵时,透过生活魔法来掌握自己的魔力资质倾向,再针对不熟悉的魔力操纵方法来加强学习就好。当然,我们推荐大家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地使用生活魔法,毕竟这正是生活魔法原本的用途。”

将魔法使用于日常当中是魔法师的主流作风,也是塔之魔法师公会的理念。

崔维斯在说完了前言之后,以由学生主动举手的形式,将大家分成两组。

也就是已经掌握住自己身上流贯魔力的为一组,尚未把握的为一组。

只要已经掌握了魔力,基本上就可以简单地操纵魔力。不过以顺序来说,应该说是学习利用术式来动用、操纵魔力的感觉。大概是像这样吧。

简单来说,如果是像生活魔法这种单纯的魔法,只要重现正确的咏唱或动作,会由术式主导魔法施展。

而无咏唱则是透过直觉,学习这种魔力的动作,之后便能在无咏唱、无动作的状态下使其重现。

魔法圆阵的用途,是藉由魔力操作将所有咏唱与动作导出体外,并描绘魔法阵,再与体内魔力作用来发动术式。

“那么,接下来我会实际教导大家咏唱简单的生活魔法。已经可以掌握魔力的同学,不妨各自留意自己体内魔力的流动,同时使用看看生活魔法。还无法掌握魔力的人,这段时间,我会个别指导的。”

崔维斯教导的是可以生成火种的魔法、可以聚集水的魔法,以及可以刮起微风的魔法等三种。

火种的魔法毕竟得操纵火,于是所有人都被带到室外,在中庭进行实习。

崔维斯则待在尚未掌握魔力组,一个一个指导大家。因此,已经掌握魔力的小组的上课方式近似于自习。

我当然也没闲着,很认真地学习。如果不知道正确的步骤,就无法进行无咏唱,也没办法法重组魔法圆阵。

“啊,您看,我成功了!”

多伦喜出望外地向我展现火种的魔法。

在与她指尖相隔一小段距离的位置,燃起一道豆子大小的火焰。即使多伦移动,火焰仍然维持得非常稳定,完全没有熄灭的迹象。

多伦似乎还没有察觉到,这可是比发动更加进阶的技术。

“我也试试看。”

我确实地咏唱后,试着在指尖点燃火焰。

嗯——只要完全交给术式就好,不必去思考控制方法,非常轻松。之前在家想要对木柴点火时,控制火力非常麻烦。如果根据那次的经验来推测,交给术式便利性更佳吧。

“阿萨可大人至今不曾学习过生活魔法吗?”

“是的。因为一些理由,所以只有学过攻击魔法。”

“这样啊。”

多伦微微地蹙起眉。

“别误会,不是什么太严肃的理由。只是刚好有机会学,所以才来学的。”

因为渴求力量,于是在父亲的书房里,透过魔法的教科书,从零开始学习攻击魔法的组成,当然这也是事实。虽然自学多少有点样子,但说到底,几乎所有魔法仍是透过系统学会的,所以倒没有什么穷途末路的理由或是呕心沥血的钻研过程。

其他人也都成功发动术式,当然这也是因为生活魔法本来就很适合初学者,只是能够维持的人就不多了。

而成功办到这一点的除了我和多伦,另外还有五个人。但我也不知道这样算多还是算少。

总之,生活魔法学习起来十分简单,但最好还是尽可能在学舍之类专业的地方学习会比较好。正因为是很简单的魔法,每位术者为了更便于使用,都会擅自变化自己的术式,所以常会拥有独特的性质。

此时,

“喂,那边的。”

塔尔科特口气十分无礼地唤了一声。

但并不是在叫我,而是在叫多伦。

“有什么事吗?”

我装作一副误以为他在叫我的样子,走到塔尔科特的面前。

“我不是叫你,是在叫那边那个。就是你,听说你是多伦的领主?”

真难以相信,他是怎么回事?既然知道多伦是领主,不是该表现出应有的礼貌吗?虽说是出身伯爵家,但塔尔科特本身只不过是贵族后裔,而多伦可是女爵。之前多伦亲自来向我赔罪。那可以说是十分稀罕的例子。